散发非法印刷品广告
其中有绿谷公司内部编印的刊物《抗癌周刊》、《东方健康抗癌特刊》等。
与抗癌协会等机构“合作”,请“抗癌明星”“现身说法”。这是“中华灵芝宝”的营销“绝技”。记者在广州曾听过这种会。会前,当地报纸打出的广告颇有诱惑:“全国百名抗癌勇士暨治疗指导专家巡讲团将莅穗”,“肿瘤专家为患者义务咨询及提供治疗方案”。整个活动其实都是由上海绿谷公司一手操办的,主办单位却冠以“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会”的名义。会场外,“百名抗癌勇士”的照片和资料介绍逐一列出,会上还有几位“勇士”声情并茂的演讲,真是不由你不信。仔细一看,这些“勇士”全都是吃了“中华灵芝宝”之后成为“勇士”的。“专家”的“学术报告”最后也是一个意思:治癌还是要买“中华灵芝宝”!会后是“专家”“义务”看病,开出的处方就是告诉你要买多少“中华灵芝宝”。如此“会场”成“卖场”,真是对监管部门的莫大嘲讽。类似的名义还有所谓研讨会、报告会等。
搞坐堂医生制
早在1999年3月,北京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就发现,“中华灵芝宝”以咨询为名坐堂行医。据报道,在新大都药店的专家咨询处,坐堂的大夫是某厂的工作人员,护校毕业,可在咨询过程中她却给患者开药。最近,在福州祥源药店,“中华灵芝宝”还专门设立“专家咨询点”,装模作样向癌症患者查询病情,最后总是向患者推荐“中华灵芝宝”。而按规定,药店只能销售药品,不能设立坐堂医生。
贿赂官员与10天拿到批文,“中华灵芝宝”的出世与行贿有没有关联?
赵斯安似乎是药政部门惟一因受贿而被判刑的官员,尽管只是个缓刑(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)。赵受累于如今大名鼎鼎的“中华灵芝宝”。
1998年2月19日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,1996年2月15日、5月15日,赵在任陕西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时,先后两次收受上海巨人集团出资、陕西省明德制药厂送上的现金共1.5万元,构成受贿罪。
上海巨人集团后已更名为上海绿谷集团,明德制药厂也已成为绿谷属下的西安绿谷制药公司,负责人都是吕松涛。送钱的目的是加快办理“中华灵芝宝”、“灵芝片”、“灵芝胶囊”等5种药的批文。
有关文件显示,明德制药厂向陕西省卫生厅打报告申请“中华灵芝宝”陕卫药健字号的时间是1996年2月6日,陕西省卫生厅发文给予批准药号并同意生产的时间是同年2月16日,也就是第一次行贿受贿的次日,前后仅仅相隔10天。其间没有做药理药性、毒理毒性和临床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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